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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19 23:25:44 浏览人数:

现实当中我们经常能看见许多结婚前感情非常和睦的情侣在婚后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导致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发生。但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法律禁止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进行离婚。那么法律上还有没有别的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呢?广律网广州离婚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夫妻不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第一、女方在怀孕期间;

第二、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包括女方产后婴儿死亡;

第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这种情况主要指女方早产、人工流产之情形。

二、原告不得再提出离婚的情形

第一、判决不准离婚或法院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第二、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第三、原告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现役军人配偶受限制的条件为:

第一、非现役军人一方提起离婚之诉,所谓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包括军队中的文职人员);

第二、现役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所谓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前三项的规定及军人的其他重大过错来认定。

实际上我国法律设立离婚条件本身就是对离婚的限制,而不仅仅是为离婚者而设立的片面离婚制度。因而,离婚制度即可保护离婚自由。又可防止离婚上的任性,使婚姻得以稳定。如果在离婚方面有更多的问题建议咨询广州婚姻律师,广律网也提供广州婚姻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