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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离婚协议时需谨防的“陷阱”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2-05 16:36:43 浏览人数:


广州离婚律师在日常办案中经常会遇到有的当事人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由于婚姻法律的理解有误区或者草率而落入对方设下的陷阱。于是在离婚后与对方再次为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发生纠纷。为了避免您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误入陷阱而造成损失,需要格外注意。广州离婚律师通过总结认为最常见陷阱有两个:

 1、对方利用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而产生的愧疚心理让您净身出户或者放弃大部分财产及子女抚养权并在解除婚姻关系后承担大额的子女抚养费。其实,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您在有过错,比如出轨行为等,也不能在离婚时剥夺您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即使您与婚外异性有长期的同居行为、重婚、严重的家庭暴力等,对方才有一定的索赔权利。而赔偿的法定数额也不会很多,达到让您失去绝大部分财产或者净身出户的程度;

 2、通过协议措辞技巧掩盖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对方首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或隐瞒,让您误认为该财产不存在,然后在离婚协议书中玩文字游戏,从字面上理解您已经在签订时知道并放弃了该财产。这种做法是比较隐蔽且可能会给您造成重大损失的。所以建议您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一定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