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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房产继承过户公证费质疑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27 21:10:17 浏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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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房产继承过户公证费质疑

    省司法厅公证工作管理处的另一名工作人员认为,在房屋登记过程中,公证的介入有其必须性:“单一个继承,就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之分,而其中又有转继承、代位继承等一系列复杂的法律关系,必须要由专业的社会组织提供这个服务。”这里的社会专业组织,就是公证处。

    标准是否太高?

    房屋转让契税不过1%,光公证就收2%,是不是太高了!

    “2%”的收费标准是国家定的

    “实在要求公证那就公证吧,但这费用也未免太高了!”有市民称,房屋转让时契税不过1%,但光是公证一下,就收2%,“抢钱啊!”而这2%的收费比例,也正是触动公众神经的关键点之一。对动辄上百万元的房屋而言,所有人都会算一笔账:100万的房屋公证一下,就得2万元的公证费,200万的房就得4万!

    这么高的收费,到底有什么依据?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物价局了解到,这一收费标准也是国家统一规定的,非地方单独设立的一项标准。早在1998年,当时的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中,即规定“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此后,基本延续这一标准。在江苏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颁发江苏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苏价费[2002]275号)中,同样规定:“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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